依照《苏州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进入实验动物中心进行动物实验的人员需遵循如下流程:
1.参加江苏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
从事动物实验的个人,需持有《江苏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并经过培训。通常每年江苏省实验动物上岗证考试在苏州大学设考点(请5月或11月关注学校校内通知网站或拨打中心办公电话65880705咨询),考前统一组织培训复习,考试达到80分可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有效期五年,过期需重新考试。
2.参加实验动物中心内部培训:
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参加实验动物中心内部理论培训及考试(联系地址:独墅湖校区一期904号楼1103室;联系人:沈艳华老师;联系电话:65882457)。理论培训通过后,即可预约报名现场培训(905号楼联系人:沈艳华老师;401号楼联系人:王艳老师,联系电话65883746),完成三次现场培训后参加考核,考核通过标准为:口头完整表述屏障内操作SOP,流畅无遗漏者合格。
3.申请开通门禁:
上述两项完成后,请在实验动物管理系统或实验动物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实验动物中心门禁开通申请表》,导师签字、部门盖章、现场培训老师签字后,携带校园一卡通(905号楼至动物中心904号楼1101室联系王俪静老师、401号楼至401号楼1101室联系王艳老师)开通门禁,正式进入屏障环境。
图表1:实验动物中心门禁开通申请表的示例
4.申请笼位:
申请笼位请直接联系管理人员。905号楼:沈艳华老师;联系电话:65882457,地址:904号楼4103室。401号楼:王艳老师,联系电话65883746,地址:401号楼1101室。
5.动物申领或引进:
动物申领需要登录“苏州大学实验动物管理系统”,网址链接http://222.192.23.250/EAM/,或直接在苏州大学主页“日常工作”中点击链接。
登录时用户名为“工号或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 登录后可修改密码,并进行个人信息维护,填写详细的电话、邮箱、上岗证号、导师及部门等信息。
图表2:苏州大学主页“日常工作”中实验动物管理平台链接位置
图表3:苏州大学实验动物管理系统打开界面
图表4:管理系统登录后个人信息维护界面
图表4:管理系统登录后个人信息维护界面
注意:需动物代养的用户,在动物申领时,“伦理审批”必须选择“是”,并完整填写“实验内容”、“特殊要求”、“项目意义及必要性”和“动物实验方法详述”,同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安排笼位,具体详见后续的隔离和代养手续。
除中心订购之外,动物还可由老师自行引进,分为国内引进和国外引进。
国内引进小鼠:
(1)引进动物近三个月内的病原微生物检疫报告;
(2)引进动物采购方的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
(3)向实验动物中心申请安排隔离。
国外引进小鼠:
国外引进动物包括从国外购买和赠送两种。
(1)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动物报检;
(2)供应方设施介绍和近三个月内病原微生物检疫报告,已经动物的背景资料;
(3)向实验动物中心申请安排隔离。
务必使用经高压灭菌处理后的SPF级动物的专业运输工具用于动物运输,运输盒要求密封并设置通风口,通风口需装有完好的空气过滤网,器皿内的饲料、垫料、果冻均需经过充分的高压或辐照灭菌。请切记不要使用饭盒、水果盒等非专业运输工具,请不要在运输器皿内装填新鲜水果等未经充分高压或辐照灭菌的一切物品。对于使用非专业运输工具,或在专业运输器皿内装填潜在污染物的,我中心均不予接收。新引进动物的运输行程确认后,请提前48小时与我中心负责人联系以确认运抵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引进动物运抵中心后,采购方相关负责人(或课题组其他人员)需在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对新引进的实验动物进行交接。
6.隔离和代养手续:
代养手续办理分两种类型:第一种、实验动物从中心申领者,请在提交“科研计划申报“前,与中心联系,确认是否存在可安排的笼位,联系人:905号楼沈艳华老师(65882457)、401号楼王艳老师(65883746)。实验进行过程中,如需要延长笼位使用时间,请提前两周与上述老师联系,并在管理系统上进行笼位“续约”申请。
第二种、非动物中心申领动物者,请提前8周与关升起老师(65880708)联系,预约隔离,(申请到隔离笼位后,联系沈艳华或王艳老师预约隔离后的饲养笼位)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隔离室,设置检测用哨兵鼠,隔离8周抽检哨兵鼠(或隔离4周抽检隔离小鼠),并检疫合格者方可进入动物中心屏障环境饲养。非申领动物,得到准许进入后,请及时在管理系统单独申请笼位,见上图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并完整填写表格后提交。
图表6:管理系统新增笼位申请界面
7.支付笼位费用:
实验动物代养实行按月缴费制度,根据每周统计的实际动物数量及饲养时间,计算费用。笼位所有人(即经费本所有人)每周五将在管理系统界面看到实时更新的笼位数,三天内如无异议,则该次收费生效,每个自然月底请打印笼位交费单,签字后交至动物中心。
图表7:管理系统笼位交费单界面
8.尸体处理:
动物处死后请将动物尸体打包,并集中放置于校内冷库,定期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处理。尸体库设有门禁、电子监控和管理人员,每日9:00-10:00和15:00-16:00内开放。实验人员使用前请提前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开通门禁。每次使用请严格遵守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处理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日期、时间,动物来源、品种、数量等。
图表8:苏州大学实验动物尸体冷库登记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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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5
